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》(1991)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》(1996)
行政法规:
《进境植物和植物产品风险分析管理规定》(国家质检总局第41号总局令,2002),规定了进境水果风险准入的程序。
《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管理办法》(2004),明确了进口水果检验检疫的具体要求。
《进境水果指定口岸检验检疫建设要求(试行)》(2013),提升口岸查验能力。
《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》(2006),明确了出口水果检验检疫的要求。
国际标准:
ISPM 2, 4, 8, 10, 11, 12, 14, 22, 24, 26, 28, 29, 30, 31, 35, 37。
进境水果检验检疫流程
准入流程
进口水果检验检疫流程
申请检疫许可证——口岸报检——现场检疫查验——实验室检疫鉴定——结果评定——签证放行。
口岸报检
现场检疫查验
实验室检验检疫
出证
进境水果应着重注意的问题
禁止混装或夹带植物检疫证书上未列明的其他水果;
不得带有大陆禁止进境的检疫性有害生物、土壤及枝、叶等植物残体;
有毒有害物质检出量不得超过大陆相关安全卫生标准的规定。